地质勘查预算费用含税吗

2024-05-19 15:55

1. 地质勘查预算费用含税吗

包含。第一条为了规范地质勘查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促进地质事业发展,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质勘查单位的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地质勘查生产活动为主业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各级地质勘查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上级主管机构)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定。地勘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各类多种经营企业,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第三条地勘单位应单独设置财务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地勘单位的财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地勘单位应对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多种经营企业应对地勘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报送财务报告,备案内部财务制度等。第四条地勘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依法合理筹集资金,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实施财务监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五条地勘单位应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制定和完善各项定额;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第六条国家基金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入地勘单位的资金,包括基本建设拨款完成、地勘工作拨款划转等所形成的资金。地勘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国家基金。当发生下列情况,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可以增加或减少国家基金:1.因机构调整、撤并等原因,在地勘单位之间成建制无偿调拨资产而增加或减少的资金;2.国家地质成果资料对外投资及其取得的收益和有偿转让取得的净收入,按规定转增国家基金部分;3.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资产净损失;4.其他批准的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地勘单位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重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地勘发展基金。地勘发展基金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可以转增国家基金。第八条地勘单位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内部单位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地质勘查预算费用含税吗

2. 什么是地质勘探费?

相关概念 :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勘探,查明并评价工程地址情况,为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工程地址资料提供资料收取的费用。
收取部门: 地址勘探单位
概述: 一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地质勘查有如下任务:
1.1 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1.2 查明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以及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评价地基的 稳定性、均匀性,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指标;并 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1.3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4 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古 河道或人工洞穴等) 及其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1.5 评价确定场地土类别、对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并对饱和 土、粘土、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指出他们对场 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建议; 1.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 地表径流条件,以及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侵蚀性等。 1.7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 议; 1.8 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 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 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 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2.9 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分析 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施工及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 等。
二 现在房地产公司多采用招投标方式委托地址勘探单位进行地质勘探,而国家对地质勘探以及地质勘探单位的收费标准分别出台了《商业性地质勘查取费参考标准》、《地址勘察单位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来规范。

3. 什么是地质勘探费?

相关概念 :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勘探,查明并评价工程地址情况,为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工程地址资料提供资料收取的费用。
收取部门: 地址勘探单位
概述: 一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地质勘查有如下任务:
1.1 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1.2 查明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以及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评价地基的 稳定性、均匀性,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指标;并 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1.3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4 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古 河道或人工洞穴等) 及其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1.5 评价确定场地土类别、对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并对饱和 土、粘土、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指出他们对场 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建议; 1.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 地表径流条件,以及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侵蚀性等。 1.7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 议; 1.8 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 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 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 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2.9 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分析 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施工及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 等。
二 现在房地产公司多采用招投标方式委托地址勘探单位进行地质勘探,而国家对地质勘探以及地质勘探单位的收费标准分别出台了《商业性地质勘查取费参考标准》、《地址勘察单位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来规范。

什么是地质勘探费?

4. 什么是地质勘探费?

相关概念 :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勘探,查明并评价工程地址情况,为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工程地址资料提供资料收取的费用。
收取部门: 地址勘探单位
概述: 一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地质勘查有如下任务:
1.1 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1.2 查明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以及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评价地基的 稳定性、均匀性,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指标;并 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1.3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4 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古 河道或人工洞穴等) 及其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1.5 评价确定场地土类别、对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并对饱和 土、粘土、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指出他们对场 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建议; 1.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 地表径流条件,以及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侵蚀性等。 1.7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 议; 1.8 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 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 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 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2.9 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分析 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施工及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 等。
二 现在房地产公司多采用招投标方式委托地址勘探单位进行地质勘探,而国家对地质勘探以及地质勘探单位的收费标准分别出台了《商业性地质勘查取费参考标准》、《地址勘察单位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来规范。

5. 什么是地质勘探费?

相关概念 :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勘探,查明并评价工程地址情况,为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工程地址资料提供资料收取的费用。
收取部门: 地址勘探单位
概述: 一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地质勘查有如下任务:
1.1 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1.2 查明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以及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评价地基的 稳定性、均匀性,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指标;并 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1.3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4 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古 河道或人工洞穴等) 及其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1.5 评价确定场地土类别、对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并对饱和 土、粘土、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指出他们对场 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建议; 1.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 地表径流条件,以及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侵蚀性等。 1.7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 议; 1.8 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 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 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 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2.9 提供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基坑开挖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分析 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施工及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 等。
二 现在房地产公司多采用招投标方式委托地址勘探单位进行地质勘探,而国家对地质勘探以及地质勘探单位的收费标准分别出台了《商业性地质勘查取费参考标准》、《地址勘察单位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来规范。

什么是地质勘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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